【招标公告】东灶港物流园EPC项目配套工程电动正面吊设备采购(二次)
2025-04-23
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洋吕铁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需求的东灶港物流园EPC项目配套工程电动正面吊设备采购项目,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招标。
一、项目名称:东灶港物流园EPC项目配套工程电动正面吊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交货事宜: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南通洋吕铁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电动正面吊采购项目,采购1台45吨电动集装箱正面吊,用于集装箱重箱装卸作业,在集装箱堆场堆取20或40英尺国际标准集装箱。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电动正面吊采购项目标段:采购1台45吨电动集装箱正面吊。包含正面吊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质保、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潜在投标人的供货及工作范围还应包括不限于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中没有提到,也没有规定和显示的,但又是保证电动正面吊正常工作和完成安装工作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和工作。
潜在投标人还应提供为保证电动正面吊正常工作所需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完整的设计、安装图纸和资料,竣工图及技术资料(含安装要领、使用说明书、检验和调试要领书、产品样本及其它有关资料)和需要的电气维修检验工具。
3、交货事宜
3.1交货及技术培训周期:拟合同签订后日60内完成完成制作、交货、验收并送指定区域,45日内完成总装、调试、验收取证、技术培训至交付使用。
3.2交货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发展大道88号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10万元。
四、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 投标人授权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法人委托的受托人;
4特定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中有流动式起重机,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2自2020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必须具备1个中国境内电动正面吊设备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及相应合同的任意一期发票。
4.3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
5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5.1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5.2参加本次采购项目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5.3 参加本次采购项目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5.4 参加本次采购项目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6.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特别提醒: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招标响应文件的获取和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接收文件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2025年5月9日13时30分至2025年5月9日14时00分;
3.接收地址:南通启瑞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投标文件获取:请于2025年5月6日17:00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证明发送至365925857@qq.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缴纳采购文件费后获取电子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采购文件与纸质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委托书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以上资料为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招标文件报名费500元,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获取采购文件或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招标响应文件有效期:45个日历天(从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
九、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2025年5月9日14时00分整;
2.开标地点:南通启瑞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人将委托招标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招标;
十、招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以转账或现金形式递交。回执单(或电子回单或汇票)以及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在开标时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请勿和投标文件一同密封)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泰兴中兴路支行
账号:32001766344051161779
特别说明:投标单位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户汇出。转账时必须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及费用类别,如“****项目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退还:开标结束后,转账形式缴纳的保证金由招标代理或招标人统一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事宜。如本项目招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未中标人以现金、汇票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当场退还,无需办理退款手续。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缴纳履约保证金之后退还。
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单位:南通洋吕铁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电话:0513-68359286
2.采购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庆路东延北侧9号
联系人:徐工 邮箱365925857@qq.com
联系电话: 13382660149
南通洋吕铁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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